保监产险〔2008〕866号
中国国际再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延长筹建期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延期筹建中国国际再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二、分公司筹建期可延长3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在延长期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中国保监会原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
三、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应向中国保监会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八年七月二日
您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影响正常浏览和使用!建议使用以下浏览器!
您也可以扫码下载新一站保险App随时随地选保险
- 扫码下载新一站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