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标准不同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深圳市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10646元/月的标准计算。
缴费标准=缴费比例×缴费基数。
(1)一档医保
缴费比例:职工参加医保一档的,以职工月工资总额8.2%或7.2%的标准按月缴费,其中用人单位缴交6.2%或5.2%,个人缴交2%。
缴费基数:职工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2)二档医保
缴费比例:0.8%(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6%,个人缴纳0.2%。
缴费基数: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也就是说缴纳二档医保的每个月个人需缴纳10646元×0.2%=21.292元。
(3)三档医保
缴费比例:0.55%(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45%,个人缴纳0.1%。
缴费基数: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也就是说缴纳三档医保的每个月个人需缴纳10646元×0.1%=10.646元。
二、就医原则不同
(1)一档: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二档: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在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3)三档:门诊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
三、普通门诊待遇
(1)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普通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社康中心的基本医疗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2)二档参保人/三挡参保人:
①属于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②属于医保目录的单项诊疗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③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给每位二档、三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总额不超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