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险投资型保险起源于日本,由于迎合了东方民族强储蓄意愿、弱保险意识这一心理,40余年来在东亚地区获得了较快的发展。
日本的投资型产险产品
日本的投资型产险产品诞生于1963年。日本投资连结类产险产品的主要特点是同时具有保险功能和投资功能。投资型产险保费由风险保费和投资保费两部分组成。在投资型产品设计中,预定利率一般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利率、优质企业债券利率。从预定利率趋势来看,多年来,银行利率一般不到0.1%,优质企业债券利率在0.7%-0.8%,而投资型产险利率一般在1%左右,有的达到1.5%。日本产险投连险在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80年代前5年,增长较快,增幅为24.17%。虽然后5年增幅降低,但增幅也达8.8%。1988年,日本投资型产险发展达到了顶点,保费收入为32240亿日元,以后逐年减少。投资型产险产品占产险保费收入的比重1980年到1985年上升了50%,1986年达到42.6%,此后维持在30%左右。
第一火灾保险公司案例
1949年,日本第一海上火灾保险公司成立,它是战后初期成立的财产保险公司,以相互保险公司形态存在。1963年开始发售兼具储蓄和补偿功能的“火灾相互保险”,这是业界第一个储蓄性火灾保险产品,此后,该产品一直作为第一火灾的主打产品。1969年,该公司又开发了储蓄型意外伤害保险。储蓄型产品成就了第一火灾,但同时也葬送了第一火灾。
自1963年推出 “火灾相互保险”以来,第一火灾经营的业务一直以长期储蓄型保险为中心。火灾保险还未销售时,该公司总资产仅有16亿日元,到1972年时上升到500亿日元,到1987年迅速增长为5000亿日元,1992年已达到10000亿日元。急速的资产扩张最终葬送了第一火灾。
一般产险产品的保险期限多为一年,而火灾相互保险的保险期限大多超过10年。这样第一火灾一方面要承担着以前销售的高预定利率的保单责任;另一方面持续的低利率使资产运用收益不断降低,从而形成每年巨大的利差损。到2000年3月第一火灾的利差损已达到120亿日元。为了应付高预定利率,提高资产运用收益率,资产的运用向高风险、高收益型倾斜,但事与愿违,又因此出现了资产内容劣化的麻烦。根据当时的日本金融监督厅2000年实施的检查,发现第一火灾存在大量的高额亏损产品,由于经营不善,2000年负债已超过488亿日元,偿付能力边际比率降低到-74.1%,远远低于行政当局所规定的健全性基准200%的指标,最终宣布破产。
启示
1999年3月第一火灾的资产负债表仍显示资产充余,并且为稳定充实经营基础还接受了来自合作伙伴协荣生命保险公司的381亿日元的资金帮助。而在2000年3月,公司破产后公布的决算表中,却出现了1245亿日元的负债。
通过调查发现,在1999年3月的财务公开资料中仅公开了第一火灾保险公司所有有价证券46%的时价信息,而其土地100余亿日元的评价损失则根本未予公开。可见,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制作合理的资产负债表,使它们真正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火灾破产之后,一方面被保险人责任准备金10%的部分即1000亿日元被削减,同时为消除每年的逆差损,保单的预定利率被下调,签约时最高为6%的预定利率被下调到满期时仅为0.3%-1.3%。责任准备金的削减和预定利率的下调,使被保险人当中有60%以上未来可领取的满期返还金甚至比当初所缴纳的保险费还要少。而倘若提前解约,需支付最高为15%的解约金。
可见,保护投保人的合法利益、保证保险制度的可信性,是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保险行业的安全网建设及其安全网的可行性也是重要问题。我国的保险业和日本保险业的发展有许多相似之处,我们应该借鉴日本的教训,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