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了14年的2.5%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终于“松口”。中国保监会启动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新的费率政策于8月5日起正式实施,普通型人身保险取消2.5%的预定利率上限,将定价权交给公司和市场,改革后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
一旦人身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自主确定,未来预定利率有望上调,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同样保额和保障的人身险产品,所花保费将比现在更优惠。
不会出现退保潮
“目前,普通型人身险预定利率依然稳定在2.5%。”当《国际金融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暗访中国人寿时,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此次费率改革影响的主要是保险公司新产品,并不能理解为8月5日之后购买保险马上就会变得更便宜。”
对此,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给出了官方解释:总体而言大部分产品会有下调空间,预定利率提高也并非一定会使保险产品降价。
根据保监会要求:8月5日前生效的保单不受费率改革的影响,即不管预定利率怎么变化,老保单还是按照2.5%的预定利率上限执行。那么,对于已经购买保单的顾客退保是否划算?
有着多年寿险从业经历的邱斌斌建议:消费者不要轻易退保,对于购买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的客户而言,大部分客户的购险保费并不算高,而且购险周期都已经较长。此类产品都有较高的费用率和责任准备金率,保单的现金价值大都不高,退保时会扣除大量的手续费用,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即使市场上很快出现新的预定利率更高的产品,也未必划得来。
邱斌斌表示:“由于普通型人身险产品大都具有较高的保障责任,随着客户年龄增加,当前年龄下的保险费用比购买当年已经有大幅增加,即便退保后再购买,也未必会便宜,而且还要面临二次体检、核保等问题,一旦健康状况不理想,会直接影响到费率和承保,更加得不偿失。对于短期内购买此类产品的客户而言,只要费用不是很高,也没有退保再购买的必要。因为这类产品的定价基础的生命周期表可能是老的版本,在新版本生命周期表下制定的新产品价格,对于个体而言未必会真的便宜多少,退保再购买要特别慎重。”
价格战打不起来
取消预订利率2.5%上限后,各大保险公司会不会为了抢占市场,而打起“价格战”?《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李滨。他分析说:“从保险公司角度出发,将价格压得过低会导致保险公司经济亏损;从监管角度出发,保监会规定保单利率如果高于3.5%,需要进行审批。所以,从这两个角度出发,‘价格战’很难打得起来。”
关于预定利率的合理值,李滨认为,从理论上讲,保险公司预定利率比银行存款利率略低一点较为合适,同时,保险公司还有一些投资盈利的渠道,不会致其亏损。
不过,不少业内人士指出,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出于市场竞争压力,有可能会掀起“价格战”,或者在短期内推出新产品来抢占市场份额。
邱斌斌说: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应该首选信誉好、服务好、投资好、财务好、偿付能力强的保险公司,要看产品的形态是否符合自身的购买需求,而不能一味比较产品价格或保单的虚拟收益演示。因为即便再便宜的价格、再高的虚拟收益,都必须以能够实现为基础条件的。
那么,预定利率市场化究竟会对哪些险企产生较大影响?保险行业分析师指出,一些大规模公司经过长期的经营沉淀,在品牌、管理、投资、产品研发等方面均具有中小公司不可比拟的优势,抗风险能力强。因此,这些大公司未必会受到过多负面影响。而中小寿险公司可以利用这次机会,提升传统险业务占比,优化业务结构,尤其是规模适中、承压能力相对较强的中型险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