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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意外险的四大误区

2014-03-01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那一次;我投保了意外险;不为自己;只为来生还爱你, 答:保险教父骞宏说他太太老是说他不够浪漫,在2012年,他太太生日时,写下了这段话。 基本反映了他用保险对自己和家庭的安排。 人和就三件事: 走得早、走不了、走得晚,安排好了人生就是完美的。<br />问:一年期的意外险出险理赔以后能不能再投保了吗? 答:一年期的意外险出险理赔以后: 如果是普通的意外医疗理赔,出险后还可以再投保。 如果是伤残费用的理赔,出险后再投保就要告知保险公司,具体核保会给出意见是否承保。 <br />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事件而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由于人们对意外风险的防范意识越来越高,且意外险保费相对不高,使得意外险成为消费者投保最多的险种之一。然而,由于对该险种的认识不够充分,许多人在投保意外险时极易陷入认知误区。因此,消费者在投保时,只有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才能避免纠纷,确保自身权益。

  误区一:意外险有犹豫期

  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目的是让投保人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一般是长期人身保险,如纯寿险、健康险才有。意外险的保险期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并不存在犹豫期。

  对于目前不少保险公司推出的涵盖意外险赔付的综合保障计划(寿险综合意外险),有的保险合同中会有明确规定,如果犹豫期只写入寿险条款,那么意外险将不存在犹豫期,退保时并不退还意外险保费;如果犹豫期写入公共条款中,则表明意外险也将附带有犹豫期。不过,诸如此类在犹豫期退保,寿险保费可以全额退还,可意外险保费将按一定比例扣除费用。

  误区二:所有意外都能赔

  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在选择时要看清楚保险合同。有些情况不属于意外,出于本人有意识的行为,如自杀、自伤等,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故意均不属于意外。关键要看造成伤害的原因,原因属于意外,伤害结果就属于意外,结果虽属于意外,而原因非意外者,一般不认为是意外伤害。有些因工作因素带来的伤害,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只能通过雇主责任保险等险种解决。

  误区三:保额越高赔付越高

  在传统观念中,购买保险保额越高越好,其实也不尽然。如未成年人的意外险身故保额是有限定的。未成年人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因此,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应当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超出保额部分无效。

  误区四:投保意外险和职业无关

  与寿险不同的是,意外险的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关联度不大,所拟定费率的标准不是依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而是其职业类别,职业危险性越高保险费率也越高。投保人应注意,投保意外险时,对于职业类别的说明不能马虎,它不但关系到保费的高低,而且可能和事后的理赔相联系。另外,当职位发生变化后,应主动告知保险公司,办理相应的职业变更手续,再由保险公司做出是否拒保、加费或不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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