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补偿?
单位不给员工买社保的赔偿: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的缴纳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城市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非城市居民家庭)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必须不低于100%;最高不得高于全市职工平均月薪300%。
本市职工的平均工资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缴费基数假定为3000元。单位承担20%(600元)的养老保险费,个人承担8%(240元)的养老保险费。各地缴费基数等级多,有下限和最高上限。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下限。
二.单位交社保怎么交?
单位缴纳社保应当遵循以下的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单在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3.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
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标准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6%,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元;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只由用人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