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网上补缴怎么办理?
首先,需要符合社保费用补缴情形:
职工应参加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参加险种补缴社会保险费;因少报、瞒报缴费基数而少缴各险种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规定予以补足;参加社会保险后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还有就是参保之后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女性4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性5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如果实际缴纳失业保险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补缴到15年,补缴之前需要将同期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补齐。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享受相关待遇、因死亡等原因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只有满足这些情况,才可以补缴。
所以补缴理由可以-有有用人单位漏报、少报员工的社会保险或者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
社保补缴一般是用人单位申请补缴社保费用,并且在《补缴申请表》或其他书面材料上签字(盖章)确认不包含发生工伤后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形,按照规定到社保经办窗口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审核后,办理补缴手续。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医疗保险费向区社会保险经办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