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山东聊城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根据用人单位支付率和工伤发生率实行上下浮动,每浮动1档,缴费费率增长或下降0.1个百分点。
据了解,浮动费率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按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当年度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和工伤事故发生率,核定其在下一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费比例。
近日,聊城市就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作了具体规定。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行业划分为风险较小行业、中等风险行业及风险较大行业三类,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每浮动1档,增长或下降0.1个百分点。
未发生事故且未使用工伤保险基金的,缴费费率下浮2档;工伤发生率低于0.4%(含0.4%)且支付率低于40%(含40%)的,缴费费率下浮l档,但浮动费率下浮后的最低费率不低于缴费基数0.5%的基准费率。
发生工伤事故一次性因工死亡3人(含3人)以上且年内因工死亡累计少于10人的,缴费费率上浮3档;年内发生工伤事故因工死亡累计10人(含10人)以上的,缴费费率上浮6档。但浮动费率上浮后的最高费率不超过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的3%。
该省劳动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就意味着如果一个企业有100人,职工平均工资为1000元,那么费率每上浮一档该企业每月就要多缴纳100元工伤保险费。对高风险企业征收高费率,利于更好的保障职工权益。而每年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核准下年度缴费比率,也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意识。
他表示,各行业费率的差别细化及费率浮动比例的详细划分有利于促进工伤保险的可持续发展,细化完善费率调整机制将是今年工伤保险工作的一项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