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细化行业分类,全市各行业根据风险程度由原三大类细化到八小类,特别是对新兴行业的分类更加细致明了。调整缴费费率,将原“0.5%、1%、2%”三类行业费率调整为“0.2%、0.4%、0.7%、0.9%、1.1%、1.3%、1.6%、1.9%”八类行业费率标准,各行业用人单位均不同程度下调缴费费率,减少工伤保险缴费。明确费率浮动办法,依据用人单位年度工伤发生率,实行费率上下浮动,对无工伤或事故发生率少的用人单位,进一步降低缴费费率,起到工伤预防的杠杆作用。
经测算,新费率政策实施后,我市2016年度各类企业将减少工伤保险缴费1140万元。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我市日前下发了关于调整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生育保险费率标准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全市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含正式编制人员、聘用合同工和临时工)全部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35%缴纳生育保险费,其他用人单位均按其职工工资总额的0.5%(原政策为0.7%)缴纳。新的生育保险费率,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约991万元,促进企业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应保尽保,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截止9月底全市有315169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