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
2011年8月份,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落实社会保险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在通知中,首次明确律师会计师须上五险。
农民工按照社会平均工资60%的1%缴纳医疗保险费,其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12%,与城镇职工缴费标准一致。具体来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照10%的比例缴纳,个人按照2%的比例和每人每月3元缴纳。由此,参加医保的农民工也会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建立个人账户、享受医疗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生育医疗待遇将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确保生育保险全覆盖。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医疗待遇由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女员工的生育津贴按照其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二、上海
据悉,上海市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包括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项。政策调整主要涉及生育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由原来“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为按照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根据新规,缴费基数不再和个人缴纳社保基数挂钩,而是和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挂钩。
三、重庆
重庆市将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基数、统一征缴和统一稽核,完成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大社会保险历史数据的整理、整合以及统一征缴、支付、稽核,原来五项社会保险分属不同机构经办的状况将彻底改变,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统一一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统一结算、社会保险基金统一稽核。
四、南京
南京市五项社会保险统一征收,并由地税代扣,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五、广州
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将从9090元上调至10089元,下限由1818元上调至2018元;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2303元调至13623元,下限由2461元调至2725元;广州市每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2303元调至13623元,下限仍为1300元;广州市每月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2303元调至13623元,下限仍为1300元;广州市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2303元调至13623元,下限由2461元调至2725元。
同时,广州市每月医疗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均由4101元调至4541元。
另外,广州市(不含从化市)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和医疗等四险的参保缴费额同时进行调整,由801.2元调至888.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