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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意外险 建立基础保障

2012-03-262次浏览
小新客服
保险的根本在于保障,通过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机制转移不可预测的人身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低保费、高保额这种“以小博大”的特点,使得我们可以通过确定的小额支出锁定不确定的较大数额的损失风险。

意外保险以其低保费、高保额、保障功能强的特点,为不少消费者所青睐。然而,不少投保人却发现有些意外事故不能获得全额赔偿。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意外险投保及理赔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老年人是应首选意外险

老年人也是意外风险高发的群体,但多数产品考虑到风险成本问题,会把投保年龄控制在60周岁以下甚至更低。因此,老年人要重视未来的意外风险的规避,变通的办法是在年龄未到投保年龄限制以前购买意外险,以续保的方式突破投保年龄限制。此外,市场上也有一些产品专门针对老年人意外保险市场,将投保年龄的限制放宽。

意外险理赔出“意外”

为保障生活不出意外,市民李小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意外险。不久前李小姐被自家的狗咬了一口,她赶紧到卫生防疫站打了狂犬疫苗,前后花了近千元。考虑到被狗咬应该属于意外事故,李小姐把各种医疗费用证明送到了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看到李小姐出示的单据后,保险公司却表示,李小姐的意外险虽然附加了意外医疗责任,但由于狂犬疫苗不属于社保用药范围,因此只能报销治疗费用。

对此,保险专家表示,不管是什么保险,投保人都应该弄清楚保险责任和范围。该人士表示,像李小姐这样的案例,生活中发生过不少,“实际上意外险的条款都已清清楚楚地注明了保险公司赔偿的条件。如果不懂,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帮助解释。”该人士表示,“此外,保险合同约定可能还会对医院、用药都有要求,这就需要市民平时多和保险公司沟通,出险后也要及时和保险公司联系。”

意外险理赔三大项应留意

保险专家表示其实意外险并非是对所有意外都会进行理赔,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时应细读条款,并对意外险的保障功能作全面的了解。

投保人在投保前,应要求保险公司出示意外险的具体保险条款,尤其是要求保险公司对意外事故的概念进行说明;如果发生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应注意保留由医院和公安局等出具的权威凭证,可为以后向保险公司理赔提供充分证据,而且应该在保险公司通常规定的1至7天期限内尽快报案。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意外险时,需要提交保单、死亡证明或残疾证明、医药费报销单和丧失劳动能力证明等凭证。

此外,意外险合同中大多规定有免责条款,普通意外险通常将被保险人在赛车、攀岩、滑雪、赛马和跳伞等高风险运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作为免责范围,不进行理赔。保险公司只对超过免赔额的损失才进行赔付,投保人进行投保时应特别注意这些条款,有不懂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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