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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避免八误区

2012-02-270次浏览
小新客服
胡适有言,“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后,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可见及早应对风险的重要性。

保险行业确有“犹豫期”一说。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目的是让投保人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一般是长期人身保险,如纯寿险、健康险才有。投保人在购买长期人身保险后,若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扣除10元的工本费并全额退保。意外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俗称短期人身险),并不存在犹豫期。

误区一:意外险有犹豫期

尽管目前不少公司都推出了涵盖意外险赔付的综合保障计划(寿险综合意外险),也打出了全额退保的招牌,但这些产品在退保的时候也不是真正的全额退保。有的保险合同中会有明确规定,如果犹豫期只写入寿险条款,那么意外险将不存在犹豫期,退保时并不退还意外险保费;如果犹豫期写入公共条款中,则表明意外险也将附带有犹豫期。不过,诸如此类在犹豫期退保,寿险保费可以全额退还,可意外险保费将按一定比例扣除费用。

据一家寿险公司理赔经理介绍,投保人在犹豫期内退意外险时,各家公司扣除保费的比例不尽相同,如有的公司扣除40%,有的公司可能扣除的会稍低一些。若以一年期附加意外险100元计,平均扣除费用则为30元(以扣除保费的30%计)。

误区二:意外险可以承担所有的意外风险

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在选择时要看清楚保险合同。同时,根据需要单独或者附加不同的意外险。有些情况不属于意外,出于本人有意识的行为,如自杀、自伤等,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故意均不属于意外。关键要看造成伤害的原因,原因属出于意外,伤害结果就属于意外,结果虽属于意外,而原因非意外者,一般不认为是意外伤害。如城市中公共汽车拥挤不堪,而且已经启动,某乘客却强行硬挤上车,售票员规劝不听,结果造成重伤,这种伤害完全是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因此不属意外伤害,一般意外伤害保险不予理赔。

特别要提醒投保人的是,有些因工作因素带来的伤害,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只能通过商业雇主责任险等险种解决。

误区三:意外险的保额越高赔付越高

很多旅游意外险对于赛马、攀岩、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滑板、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免责,可根据需要附加相应意外险。

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有限定。未成年人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应当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超出保额部分无效。

在传统观念中,购买保险保额越高越好,其实也不尽然。比如国外旅游,考虑到国外的消费水平,保险公司往往会劝说旅游者投保高保额保险。若到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疗费用较高的国家,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若到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且行程较短,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

误区四:意外险只能在寿险公司购买

现行保险法允许财险公司经营意外险业务,虽然现行保险法仍坚持分业经营原则,但认可了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等非寿险的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一样具有补偿性质,将此作为兼营范围。另外,随着近年来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网上也可以及时购买意外险产品,并且保费可以打折,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误区五:旅游责任险可以涵盖旅游意外保险的承保范围

旅游意外保险对旅途中被保险人急性病发作或意外伤害事故承担责任,而旅行社责任保险则只承担其中由于旅行社责任出险的事故责任。对于以下几种情况,投保责任保险的旅行社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一是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二是旅游者个人过错导致的人生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需支出的各种费用;三是旅游者在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后,或在不参加双方约定的活动而自行活动的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失。所以旅游者从保护自身的角度出发,投保商业旅游意外险必不可少。

误区六:投保意外险和年龄有关,和职业没有关系

刘先生几年前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保额2万元的重疾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万元,投保时职业是公司内勤,年缴保费612.60元。之后他购置了摩托车并考取了驾照,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其家属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发现,保险公司的保险金给付额仅为4.5万元,而非全额7万元。由此与保险公司产生理赔纠纷。

刘先生在投保时的职业是公司内勤,按照职业分类表属于第一类职业,保险费率较低,但之后他取得了摩托车驾照,成为第三类职业,保险费率相应有所提高。但他并未就职业变动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一直按照第一类职业的费率收取李先生的保费,因此只能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之比来给付保险金。

由于意外伤害保险与其他寿险产品不同,所拟定费率的标准不是依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而是其职业类别,职业危险性越高保险费率也越高。

误区七:投保意外险不需要量身定做

根据时间、地点及交通工具的不同,意外险有一般意外险、旅游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和航意险等,它们的保障范围依次递减。还有一些适合特定人群的险种,比如针对在校儿童及学生设计的学平险和老人专属的意外险。一般意外险的保障期为一年,保障范围最广,对出险地、出险期间等均不做限制要求;旅游意外险期限较短,通常为7天,只保旅行期间发生的意外,有些旅游意外险还可保像攀岩、潜水这样的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交通工具意外险只对在特定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含地铁、轻轨)、汽车、轮船上,发生的意外给予赔偿;航空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最小、时间最短,只管乘坐航班时发生的意外身故和残疾。怎样购买合适,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以意外伤害险与意外伤害综合险为例,前者只对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的伤残进行赔付,后者除对被保险人进行伤残赔付外,还包括医疗费用支出的赔付。当然,两者的保障范围不一样,价格也就有差别。相对而言,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可买意外伤害险,没有医疗保障的人买意外综合险可能更合适。

此外,经常乘飞机或火车出差的人,选择购买一年期的交通意外险更合算。如有的公司推出的一年期航意险,只需交100元保费,每次均可获得20万元的保额。还有一些推出的指定交通工具保险,保费25元,一年内乘坐飞机、轮船、火车都可享受到10万元的人身保障。

误区八:购买不同保险公司的意外险都可得到全额理赔

如果消费者购买了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是可以向多家保险公司索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为两个部份:死亡伤残保险金和医疗费用(后者需要附加并要加收保费)。死亡伤残保险金是一种定额的保险金,如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残疾,就可以向投保公司索取保险金(该保险金是按伤残等级来决定的,如果死亡可以索取全额保险金)。而医疗费用是费用补偿原则,即被保险人只能获得补偿,不能获益。如果因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可以在医疗费用的限额内向多家保险公司索赔,但是累计赔偿金额不能大于实际医疗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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