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中理赔赔偿原则
1.如果购买了多份意外险,后期如果出险,能否可以同时获得赔偿?
意外伤害是可以叠加赔付的,但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障对于同一被保险人是有额度上限限制的。当达到这个上限时,这家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便将不再继续赔付。不同保险公司之间,对于意外伤害也都是可以叠加赔付的。
但是,意外医疗保障是遵循实报实销原则。如果同时购买对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当出险时,需要先向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在获得赔偿后,如果医疗费用还有没有报销的,可以向第二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以此类推,直到没有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为止。
2.当被保人发生交通意外出险时,应当如何赔付?
需要及时向当地交管部门报案并取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此事故时对方全责,那么被保人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对方全部赔偿,保险公司不赔偿医疗费用;如果是双方都有责任,那么公司赔偿被保险人这一方责任的医疗费用部分,对方责任部分由对方赔偿。
3.医疗保障中,就诊医院有什么要求及其报销费用范围?
一般情况下,意外医疗保障中会对被保险人就诊的医院有一定要求: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
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不多数的保险都是限制在社保范围内,但也有少数是可以报销社保范围外的费用。医保内一般为甲类、乙类药物,医保外为一些进口药、自费药等。
4.意外险没有健康告知,谁都能买吗?
虽然意外险没有健康告知,但一般保险合同中,都会有类似说明: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那么,残疾人可以购买吗?对于1-3级伤残的,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大多是无法购买意外险的;但是对于残疾情况较轻,可以线下投保,并进行人工核保,来确定是否可以投保。但如果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甚至癌症的不健康人群,只要能够正常生活和工作也是可以购买意外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