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的理赔通常都会陷入这种僵局,是意外,自杀还是他杀?众所周知,意外保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发生意外后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而当是外力或是有人主观伤害的情况下,意外险将可免责。如失足溺水、被落物砸伤、车祸等一般都是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最近一女青年落水案就闹上法庭,该女青年与男友吵架后失踪,警方在江中发现她的尸体,由此引发一桩保险赔偿案。日前,该案在开庭审理。
据介绍,王丽,长寿人,当地某银行工作。2010年11月,银行为职工办理团体综合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50万元。当年12月10日,王丽到主城探望男朋友张伟。张伟提出分手,两人发生争吵。次日,王丽要坐车回长寿,张伟将她送到楼梯口后转身回家睡觉。当天,王丽母亲打电话问张伟女儿去处。王丽的电话已经打不通。当日,张伟报案称王丽失踪。12月19日,警方在江北区滨江路嘉陵江段发现王丽尸体,法医检验确认系高坠后损伤致失血性休克与溺水联合致死。
事后,银行和王丽父母向警方报警,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50万元。保险公司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所对王丽死因进行调查,结论为溺水而死。王丽父母不认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2012年9月,仲裁庭依法不公开审理此案。仲裁庭认定,王丽死亡是意外事故,属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50万元保险金。
保险公司向市一中院提出撤销仲裁的申请。双方在法庭上就死者系自杀死亡还是意外死亡进行了辩论。案件最终尚未完。意外险有着保障人身安全的作用,但是究竟是一场普通的意外险理赔案件还是一场有着背后的阴谋策划,相信法庭会有一个公正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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