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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的千里马两全保险算法

2015-10-13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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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红利派发日为本合同生效日在每年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每一保单年度,我们将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参与红利分配。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为: 一次性交纳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保险金额 年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年数) 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 年内,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非意外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您已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不计息)数额,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 年后,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非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非意外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 一次性交纳保险费的,非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 年交保险费的,非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 一次性交纳保险费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2 年交保险费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2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 在每一保单年度,如果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向您进行红利分配。如果有红利分配,我们将在保单红利派发日根据保险监管机关的规定确定向您分配的红利金额。

 保单红利的领取 红利将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以复利方式生息,并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您给付。 留存于本公司的红利与累积利息将不参与红利分配。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