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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保险幸福一生a终身年金保险

2015-10-082次浏览
小新客服
保险离不开保障这个核心功能,幸福人生在提供双倍意外保障等常规人身风险保障的同时,还提供了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或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功能,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不幸,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一款真正的终身养老规划产品-“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将成为追求“幸福养老”的白领一族提早规划退休生活的新选择。该产品集终身养老金领取、资产传承、财富增值和人身保障四大功能于一身,在为客户完美规划一生现金流的同时,给予全方位的养老保障。
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简介一生关怀
规划与您生命等长的现金流
二重保障
1、双倍意外身故保障
2、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或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
三大亮点
马上领
犹豫期满后即可领取首笔生存金
保证领
1、60岁前每年领取年金领取额的20%
2、60岁时,以下两种方式任选一种
(1)一次性领取20倍年金领取额,合同终止
(2)每年领取年金领取额的100%,保证领到80岁
终身领
80岁后仍生存,可继续每年领取100%年金领取额,直至终身
四大功能
养老规划、资产传承、财富增值和人身保障
投保规则缴费期间
5年交
10年交
投保人年龄
18-60周岁
18-55周岁
被保人年龄
出生满30天-50周岁
出生满30天-45周岁
保险期间
终身
缴费金额
每份1000元,5份起售
保险利益生存保险金:
自保单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如下约定在每个保单年度起始日给付生存保险金,
(1)自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至60岁之前,每年生存保险金金额为约定年金领取额的20%;
(2)自年满60岁开始,每年按约定年金领取额领取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身故保险金=已交保费
(2)18周岁以后身故时,非意外身故保险金:
交费期满前因非意外导致身故,给付金额=1.1*已交保费
交费期满后因非意外导致身故,给付80周岁前未领取的保证年金总额
(3)18周岁以后身故时,意外身故保险金:
非意外身故保险金*2,但最高不超过非意外身故保险金+100万
(4)投保人意外身故、高残豁免保险费
(5)一次性领取选择权:60岁时,可选择一次性领取20倍保额,合同终止。
解决急需资金我们为您提供两种方式帮您解决急需:
1、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合同贷款以解燃眉之急。
2、您还可以申请退保或部分退保,以解急需。
生存保险金的领取生存保险金可选择现金领取和留存公司累积生息两种方式。默认为留存公司,每年可申请领取一次。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