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泰人寿金麒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的基本信息介绍
华泰人寿金麒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是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它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轻症、重疾、特定疾病的保障,是一款保障比较全面的保险产品。
它的投保年龄的要求是出生满20岁—17周岁的人群,投保人可以采取的缴费方式是投保人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进行商议后决定,并且会在保险单上进行载明。它提供的保险期限为1年,等待期是90天,犹豫期为10天。
二、华泰人寿金麒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保障?
1、轻症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天(含)(这90天称为等待期,续保时无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生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轻型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轻型疾病保险金的责任,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生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轻型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型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2、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含)(等待期,续保时无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生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退还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息),同时合同效力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生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3、特定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天(含)(等待期,续保时无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生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特定疾病,保险公司将退还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息),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天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首次发生并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确诊患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特定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15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