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一起案件时,遭遇暴力抗法,造成6名干警被硫酸烧伤,执法人员意外伤害保障问题再次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意外不可规避,但却可以运用保险来保驾护航。针对执法人员这一意外伤害“高危”人群,近日,阳光财产保险隆重推出了“执法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为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城监、卫生等国家或地方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及家属的意外伤害买单。
此次推出的“执法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在继承了以往阳光意外伤害保险特色的同时,更加具备了“目标明确、责任简单、保障充分”的特色。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商、税务、物价、海关、城监、卫生检疫、卫生防疫等国家或地方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均可以团体形式,为其单位的执法人员拨打阳光保险全国统一客服专线95510,投保该产品。该产品的责任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烧伤,并同时可以附加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等责任,为执法人员提供更加全面和充足的保障。
该产品的独特之处还在于:除了为执法人员提供充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外,还为其中国境内的配偶、子女及父母在保险期间内,因其的职务行为遭受他人故意侵害提供保障。真正实现“分担风雨,共享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