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短期、较为灵活、费用低廉的人身保险。这里的“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遭受的伤害是由非本意的,来自自身以外的偶然原因引起的,并造成了机能的丧失、残缺或机能障碍乃至死亡等较为严重的后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例如,各种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次旅程;出差人员的平安保险,保险期间为一个周期;游泳者平安保险期限更短,其保险期限只有一个场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往往经双方协商议定(不超过最高限额),责任范围相对灵活,投保手续十分简便,且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各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许多事件给当事人造成的危害可以说是触目惊心的。然而,却很少有人会版这些事件和自己挂起钩来,无意识的把自己和这些意外伤害事件进行了区隔,好像自己生活在一个绝对安全的世界。实际是否如此呢?显然并非如此。世界上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结合。意外伤害事件具有一定的客观性,这种客观性说明,意外事件有朝一日发生在我们头上具有必然性,只不过除了这种必然性之外,还需要具有一系列的偶然因素而已。只要相应的偶然因素具备了,我们遭受意外伤害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就好像不上街就不会出交通事故,只要上街就有可能遭遇交通事故一样。因此,为了避免出现意外事故后使自己陷入经济上的困境,决不能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热味意外保险可有可无,而应事先给自己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以使自己处于保险公司提供的意外事故风险保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