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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新寿险产品

2012-04-2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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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由主险《泰康健康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险《泰康附加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构成。

《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是泰康人寿第一款县乡专属产品,主险为分红型保险,附加险为重大疾病保险。主险和附加险不可单独销售。,集保障、理财于一身,具有低交费、高保障,有分红、管大病,能养老、保终身,范围广、显人性等特点,旨在帮助农村百姓用较少的投入,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同时,也能为自己养老提供保障和帮助,并享受专家理财和分红,为各年龄阶段面临的人生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泰康人寿健康人生重疾终身保障计划》是在原老产品《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计划》进行的升级。在原保障计划基础上增加了分红返还、一次性选择权和保障至终身等功能。分红型产品设计,是让客户在享有固定保障利益的同时,还能以红利的形式,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在较长的时间跨度内抵御通胀,进行资产保值;一次性选择权是允许客户在65岁时一次性拿走生存金,以满足客户短期需求,充分体现了此险种的人性化;保障终身更加体现了保险产品回归保障的特点。该计划500元一份,两份起卖,是农村百姓人人都能买的起的保险。

保险产品核心功能就是保障,健康人生重疾终身对身故、高残、重疾都有高额赔付,是一款真正的保障类产品,此外,还有一次性领取选择权、保单贷款、保费自动垫交以及减保等功能,彰显人性。《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就是为广大县乡市场特供的一份人生厚礼。

产品特点

一、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3000元。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98886元。

二、高残保险金:被保险人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给付高残保险金3000元。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或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给付高残保险金98886元。

三、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00元。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者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98886元。

四、一次性领取选择权: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时仍生存,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59332元,本计划终止。

五、红利领取:享受分红,坐享专家理财,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增加获利机会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