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我和妻子工作都比较忙,所以请了一个保姆帮我们带孩子、做家务。我想为保姆买份保险,一方面是图个安心,让保姆有份保障;另一方面也增加保姆的忠诚度。请问有相关的保险吗?投保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目前平安、太保、人保上海分公司都有相关的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该保险由雇主为保姆、钟点工等家政服务人员购买,旨在化解家政服务人员在为雇主家庭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的风险,解除双方的后顾之忧。
平安保险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保险年保费仅30元,而最高赔付额为10万元。在保险有效期内,保姆在雇用期间因从事雇主的家政服务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属于保险范围,可由雇主向所投保的商业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后者将依据发生意外伤害的家政服务人员伤残等级,确定最高赔付额,但须由家政服务人员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签收。
从事家政服务的保姆发生意外伤害身故的,可获最高保险金额。发生意外伤害致残的,按照残疾程度进行理赔。残疾程度分七级,不同伤残等级的赔付金额分别为:一级10万元,二级7.5万元,三级5万元,四级3万元,五级3万元,六级1.5万元,七级1万元。发生意外伤害但无致残的,可获最高保险额为1万元的医疗保险金。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所获赔偿金之和不超过保险单所约定的最高赔偿额。
由于家政服务人员流动性强,上海实行“一次投保、全年有效”原则来解决这个问题。雇主如果更换保姆,只需拨打市社保局的有关电话变更保姆姓名即可,无需再买家政险。如果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新的家政人员即便遭受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也不负赔偿责任。
此外,考虑到不少家政人员同时在几家雇主家打工,若出险又如何赔付呢?家政险的条款规定,凡所雇家政服务人员雇佣期间因从事被保险人家政服务工作,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致残或死亡,将得到保险公司赔偿。也就是说,家政服务人员必须是在为购买家政险的雇主家中,从事家政服务而受到了意外伤害,才属于可赔偿范围。如李女士买了家政险,只能保证钟点工在她家服务时受到意外伤害,可得到理赔,在别的雇主家服务受到伤害则不能得到赔偿。
需要提醒的是,雇佣直系亲属、非家政服务全日制工,或者年龄在16周岁以下或70周岁以上,不属于家政险责任范畴;一个家庭只能为一个家政服务人员投保一份保险,投保多份视同重复保险,赔偿限额仍为第一份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保险有效期内,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所有赔款的总和,不超过保单约定的最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