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以为有社保,以为自己不用承担太多费用。但是他被告知,因为是由第三方导致的意外受伤,社保无法报销,所有费用都需要他自己承担。
《社保法》有明确规定:如果参保人发生的意外伤害符合下列情况之一,那么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是不会被报销的:
1、应当由第三责任人负担的;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或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换句话说,比如在工作中发生生产事故导致受伤,或者在上班的路上被倒塌的围墙砸伤,这些意外伤害都属于工伤保险的范围,不需要使用医保来报销。
这也意味着,只要能找到明确的第三方责任人,医疗费用应该由第三方责任人来支付。但是,社保法也明确规定,如果找不到第三方责任人或者他们不支付,医保可以先行垫付。
如果没有第三方需要承担费用的意外伤害,比如摔伤、烫伤、割伤等情况,是否可以报销,社保法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结合当地医保政策具体分析。如果有疑问,大家可以拨打12333咨询当地社保局,了解具体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