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黄蜂6号少儿重疾险的重度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
保险期间为30年: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伤害或于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所指的重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因此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住院诊疗的,按200元/日乘以(实际住院日数-本合同约定的免赔日数)给付重度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
每个保单年度免赔日数3日,同一次住院给付日数以30日为限,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累计给付日数以90日为限,保险责任累计保额上限6万元。
保至70岁/终身: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伤害或于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并因此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住院诊疗的,按300元/日乘以(实际住院日数以及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日数)给付重度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
每个保单年度免赔日数3日,同一次住院给付日数以30日为限,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累计给付日数以90日为限,保险责任累计保额上限9万元。
二.大黄蜂6号少儿重疾险的身故保险金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遭受意外伤害或于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1.如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前身故,保险合同终止,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如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身故,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保险合同终止;
3.如于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按保险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保险合同终止;
4.保险合同的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高度残疾保险金仅给付一项,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高度残疾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