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险属于什么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素: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二.那么,意外身故保险怎么赔偿?需要什么材料呢?
1.被保险人是在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的;
2.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与被保险人身故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不能构成保险责任;
3.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要有相关证明,证明不存在道德风险。
4.此外,意外伤害保险身故赔付还需要的材料包括:身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保单、授权委托书、受益人身份证明、户口注销原件、火化证原件、医院死亡通知书、病情诊断证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