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身故,全残,伤残?其中几点70%的人还不知道!
身故定义:
主要是指被保险人死亡。
身故保险金:
是指购置人寿保险后,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给付的保险金。
全残定义:
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
2.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3.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4.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6.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7.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活动,全部需要他人扶助。
全残保险金:
在合同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全残,保险公司会按合同约定来给付保险金。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来讲,很多产品里的保险责任会同时包含身故和全残,但是呢,也有一些产品只包含身故,对此,一定要细心留意保险里的条款,以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纠纷。
伤残定义:
是指被保险人受到工作、交通事故或者意外伤害等因素,造成身体部分功能丧失或肢体缺失,根据伤残的严重来分一到十级。
伤残鉴定标准:
1.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维持生命。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2.二级伤残
(1)日常甚或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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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五级到十级伤残都是以此类推下去的,对于其中未作规定的残疾,如果确定是意外伤害,可以参照相似的项目进行评定,然后给付残疾保险金。
残疾保险金:
是指被保险人残疾时所取得的保险金给付。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并不是对所有的意外伤害都承担责任,只对符合约定的伤残程度的意外伤害事故,按照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