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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节出行 购买保险需看清保障责任

2012-09-070次浏览
小新客服
很多人在长假期间都有安排,或选择在这个悠长假期出门旅游,或回老家探亲访友。不管你是属于哪类人群,一路舟车劳顿、旅途奔波是肯定的,意外发生的风险也在加大。为自己买份保险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五一将至,不少市民早早就为小长假安排好了行程,各大旅行社短期出游的项目报名火爆异常,外出旅游已经成为现代都市人长假休闲的重要内容。

但是不少市民往往只关注旅行线路的安排,却忽视了旅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业内专家提醒,市民出行前不妨给自己选购一份合适的保险产品为旅行“保驾护航”。

保费不是越便宜越好

记者了解到很多消费者都认为,只要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应承担起包括医疗在内的所有责任。保险专家表示:意外险及意外医疗险两者是有差异的,意外险保障是针对意外身故、致残、下落不明情况的一次性赔付,而意外医疗险则通常作为附加险种,对意外引发的疾病医疗费用单独给付。所以,在购买意外险时,可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并不冲突。

保费不是越便宜越好

针对当前的各种小长假,保险公司可谓拼足了劲争抢市场,记者发现这类短期意外险的价格极为便宜。在一家综合保险网中,记者看到,1元起的短期旅游意外保险产品比比皆是,某款保障期限为1天的保险产品,包含了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和医疗及救援保障等,在该网上投保只需1元。

因为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而不是对所有的意外负责。所以,有些意外险产品就采取缩小保障范围的方式来降低价格,实际的效果却没有提升。

在投保意外险时,消费者尤其要注意的是,意外险条款中的意外是包括“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非疾病的”等要素,若要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必须同时具备这四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据介绍,意外险必须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这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遭受的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二是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而条款中陈列的“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主要是指意外伤害与死亡或残废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不能构成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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