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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滨县:互助资金开启农民致富门

2015-10-16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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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扶贫开发新形势的需要,从2006年开始,国务院在全国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绥滨县是试点县之一。互助资金由国家财政投入一定的扶贫资金,与农户的自有资金放在一起,1:1配股组成“发展生产互助资金”,由农民自己管,自己用,实行有借有还,按村协会约定付占用费的模式,在互助协会内滚动使用,最终达到生产互助的目的。
 “互助金协会"放"款啦!”3月18日,记者在绥滨县采访时,正赶上忠仁镇建边村互助资金协会为会员发放扶贫互助金。建边村互助资金协会的会员们也早早地来到村委会,“看着桌上的互助金,今年种地心里有底了!”建边村村民王全高兴地说。
  “原来咱们想要干点啥缺钱时,只能到处借或向银行贷款。咱家"嘎嘎"穷,没有人敢借给咱钱,自从村里有了互助资金协会,我们可以随时借款,办理手续还简单,真是为咱农民发展生产带来了方便。”王全告诉记者。前些年,王全家里一共有3垧地,年收入不到万元。如今,王全靠互助金的帮助,种植面积逐渐发展到了近20垧,年收入10多万元。他十分感谢村互助资金协会为他脱贫致富所助的“一臂之力”。
  王全今年在互助金协会借款3.6万元,按照村协会约定的6厘占用费计算,年底本金加占用费需要偿还38160元,王全自己在互助金协会入股3000元,年底能获得分红396元,扣除分红款,今年王全借的3.6万元只需要支付1764元利占用费。“占用费低,放款灵活,"互助金"可帮了我的大忙!明天我就去买6桶柴油和种子化肥,马上耙地了,生产物资可得准备齐喽。”王全说。
  绥滨县扶贫办主任李华林告诉记者,自开展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以来,绥滨县积极探索新时期扶贫工作新机制、新模式,经过9年的摸索和坚持,“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开展试点工作之初,全县仅连生乡望江村和忠仁镇联合村两个试点村,仅有217户农户入会,资金总量为80万元。经过9年的不懈努力,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7个村建立了“互助金”协会,全县入会农户达到7797户,资金总额达到2696.2万元,借款贫困户累计达到12154人次,借款10914.6万元,使用率和回收率都达到了100%,收益实现905.3万元。
  “工作中,我们还以深入推广"互助资金"为契机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李华林说。在绥滨镇向日村,2008年,村民靠互助金成立了向日村现代农业农机合作社,尝试土地规模经营,当年就获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2010年,全村125户6150亩土地实现了整体流转,合作社负责经营全部土地,农户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或是到合作社打工,或是自己发展养殖业。村民王国良2009年借互助金买了3头母牛,如今家里黄牛存栏达到了30余头,年纯收入7万多元。“入社的土地年底能分2万元左右,我在合作社打工一年也有进3万元的收入,加起来,一年纯收入在12~13万元。咱也过上了"小康"生活。”
  向日村党支部书记姜富春告诉记者,自从2008年村里利用互助金成立了合作社,村集体经济连年增长。“村里有钱了,村容村貌好了,村民们矛盾也少了!”据介绍,这几年过年,向日村的村民们都会自发的聚集到村委会,大家在一起过大年。“邻里和睦,村风文明,百姓的向心力也强了,这多亏了互助金的帮忙,没有互助金为我们打的"好底子",现在的日子我们想都不敢想。”姜富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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