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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创新

2012-04-12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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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对保险营销员的管理模式在今年将会有很大的改变。一方面是因为,此前保监会已表示将力争在今年下半年联合发文,启动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在不断探索营销员管理体制的创新。

6月25日,就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创新问题,长城保险副总经理兼首席营销官林卫国接受了《国际金融报》记者专访。林卫国表示,今天的保险产品已高度同质化,所以要想赢得市场,一靠稳健经营,二靠服务提供的产品附加值。

“以营销员来说,营销员的满意度将影响到客户的满意度;同时,营销员也是公司业务的创造者,他们的满意度与忠诚度,也将直接影响到公司能否持续健康的发展。”林卫国认为,“目前保险业内缺失的就是对营销员的人文关怀,因此,长城保险刚刚建立的‘营销员服务中心’体系就是注重在此方面提供服务。”

而谈及“营销员服务中心”体系,林卫国告诉记者,“营销员服务中心”未来几年在人力、硬件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将达到几百万元。“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提高营销员的留存率。”

据了解,在该体系中,首先会按照诚信记录等指标将营销员分为七个星级,不同星级的营销员享受不同的人文增值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法律援助、福利保障、基础营销培训等。星级高的营销员,未来可以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获得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

在回答记者长城保险为什么要力推“营销员服务中心”体系时,在台湾拥有18年寿险从业经验的林卫国向记者介绍起了他的“台湾经验”,他表示,“对保险营销员管理上,台湾最早采取内勤系统,后来渐渐采用‘日本系统’和‘美国系统’,就是大部分没有底薪,没有劳动保障,后来在台湾当局的影响下,保险业形成了局部劳动保障的局面。而台湾现在的保险营销员体系或将是大陆未来发展的方向,不过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据了解,保监会在第一季度总结时曾表示,今年将会继续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力争在今年下半年联合发文,正式启动这项改革试点。

对此,林卫国认为,“从监管部门来讲,推进改善营销员社会地位将有利于改善保险业整体形象。不过,在具体操作上,很多改革还要从试点开始逐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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