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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农村儿童的重病医保问题

2012-05-23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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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市确定了农村儿童重病医保定点机构,并提出无医保农村白血病儿治病最高可补偿90%。

从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哈市确定了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地区及定点医院,无医保农村白血病患儿治病现在最高补偿可达90%,自己仅需支付10%。

据了解,我市制定了农村儿童“两病”诊疗方案和限额收费标准。市辖区(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阿城区、延寿县、双城市和依兰县作为全市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地区。哈医大一院、市儿童医院为我市试点地区农村参合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定点救治医院。市儿童医院和市第一医院血研所为我市试点地区农村参合儿童白血病定点救治医院。

儿童先心病费用结算限定为2万元/例,由定点救治医院减免医药费用1万元/例。限定医疗费用优惠减免后剩余的1万元,由统筹地区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基金对救治病例按病种定额付费,新农合的补偿比例为70%(即7000元);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儿可申请民政部门再给予医疗救助补偿,比例为20%(即2000元),患儿自付10%(即1000元);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儿自付30%(即3000元)。儿童白血病费用按年度限定医疗费用标准结算。由统筹地区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基金按标准对救治病例实行按病种定额付费。新农合的补偿比例为70%;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可申请民政部门再给予医疗救助补偿,补偿比例为20%,患儿自付10%;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儿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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