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大病医疗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目的是希望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点击此处了解更多的大病救助知识。
二、什么人可以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1、农村五保对象。(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三、大病医疗救助怎么申请?
1、申请。患有指定大病的贫困居民,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登记。村委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申请人持社区出具介绍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区卫生局进行集中鉴定。
3、调查。由三人以上的村委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对救助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4、评议。村委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召开评议会议,对救助对象进行评议。
5、初审。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对认为符合享受救助条件的在申请人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6、审核。街道办事处接到材料后,对社区初审合格的,按规定核实申请人的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和患病程度,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报送区民政局审批。
7、审批。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8、发放。县民政局通过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支出专户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四、大病医疗救助所需资料
1、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6、其他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