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陕西渭南市决定在原单纯的县级医院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档升级,将定点医院扩大到市级医院。6月下旬开始,渭南市中心医院、渭南市妇幼保健院、渭南市中医医院、渭南市精神病医院4家市级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全面启动“一站式”结算服务。
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对象是包括具有渭南市户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救助标准:全市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因病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给予全额据实救助。各县市区(临渭区除外)城乡低保对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后按个人承担部分2万元以内60%比例救助,超过2万元部分按40%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2万元。临渭区结合全省重特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城乡低保对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报销后按个人承担部分65%比例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超过2万元。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宣传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要悬挂医疗救助标志牌,开设城乡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步结算窗口,张贴医疗救助就医指南,定期公布医疗救助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