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民调解优势 全力受理和化解医疗纠纷

2015-08-16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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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列入深化改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之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列入为民办30件实事和自治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工作。两年多来,自治区共受理医疗纠纷643件,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分别达到89.4%和100%,自治区建立的协调、处置、调解、理赔、救助“五位一体”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工作经验在2013年被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刊登...

人民调解工作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列入深化改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之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列入为民办30件实事和自治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工作。

2011年11月自治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统保相结合,保险赔偿为调解基础,统保与调解统一管理的模式。两年多来,自治区共受理医疗纠纷643件,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分别达到89.4%和100%,自治区建立的协调、处置、调解、理赔、救助“五位一体”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工作经验在2013年被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刊登,得到中央领导批示,中国保监会、国家卫计委领导先后到宁夏调研指导工作并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4年4月14日,国家卫计委、公安部、司法部到宁夏督导检查维护医疗持续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工作组组长马晓月对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给予了高度评价。6月18日,《人民日报》刊发《宁夏“专调委”破解“大难题”》的文章,对自治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特别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实践和有益经验予以充分肯定。

总结两年多来医调委工作的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定人选。明确医疗纠纷调解员遴选标准,按照“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要求,整合调解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德高望重、经验丰富、办事公道、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充实进来。同时注重吸收行业专家、法律工作者等具有专业特长的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了由480名医学专家、82名法学和16名法医类司法鉴定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对医方治疗过程进行客观评估,科学界定医疗责任,合理提出调处建议,使调解工作从被动的“协调撮合”向主动的“科学定责”转变。

二是保障有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政府采用购买服务形式为医调委及其人民调解员提供补助和补贴。自治区各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实际,为医调委配备了办公设备、业务用车等。办案补贴经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分别按照每件200元至2600元的标准支付。2011年以来,共支付全区各级调委会案补资金60余万元。

管 理多部门联动机制的建立,是我区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的又一次突破。它理顺了管理机制,实现了职能部门力量整合统管、管理信息互通共享、行政执法 协调联动,形成上下联动、问题联处、执法联动的社会管理联动局面。其次,由政府办出面牵头并由区领导审批执行的工作程序强化了指挥平台的权威性,形成了 “联席会议牵头组织,条块配合协作,属地负责落实”的工作体制,有利于发挥各工作实施部门的主动性和街道办事处的组织和协调功能,着力解决城市管理执法工 作中由于职能单一存在的执法难、易反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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