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遭遇工伤要到定点医院就医

2012-02-2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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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受伤的职工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记者昨天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将选择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对经批准的河南省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和省直工伤保险医疗机构,实行定点管理。

据了解,过去,工伤治疗没有定点医疗机构,职工遭遇工伤后可以到任何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但是由于工伤保险待遇采取事后支付的方式,这样,支付工伤治疗费用时不能进行有效监管。因此,我省决定确定全省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

据该厅工伤保险处处长栗新刚介绍,愿意承担我省工伤保险转诊接收任务的单位,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劳动保障部门在进行严格审查以及实地考察的基础上,从中择优推荐不超过5所医疗机构。经省工伤保险处批准获得资格后,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实行定点管理,统筹规划。

按照规定,申报河南省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须是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医疗机构或部分科室,或职业病防治、骨伤等专科医疗机构,并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收费许可证》和当地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定点资格。申报省直工伤保险医疗机构,须是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医疗机构或部分科室,行业和大型企业所属的医疗机构,职业病防治、骨伤等专科医疗机构,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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