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疫苗、生物制品等冷链管理药品为重点,严厉查处药品流通终端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进、销售使用过期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日前,省食药监局决定从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省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通知》明确,重点整治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私切滥制、染色增重、假劣生熟、掺假掺杂、硫磺过度熏蒸、以次充好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许可证照、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销、非法分包装、经营使用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违规索取合法票据、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书等行为。监督各级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储存等行为,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买中药饮片、擅自加工药材冒充中药饮片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整治中,将重点整治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非法渠道购销、超范围经营、不按规定储存、运输、安全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特殊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销行为;开展挂靠、走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通过出租出借转让证照、票据、虚开发票、不开发票、伪造回款收据等以及设立多套计算机系统,为销售非法购进的药品提供掩护行为。严惩通过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手段将非法药品流入药品经营渠道,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对于药品流通终端专项整治方面,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等为重点单位,因地制宜地将无证诊所纳入整治对象,以中药材中药饮片、疫苗、生物制品(含五种血源筛查类体外诊断试剂)等冷链管理药品、中药注射剂、无菌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终止妊娠药品,以及麻精等特殊管理药品为重点品种,以购进、储存、运输和分类管理等为重点环节,对全省药品流通终端的医疗机构、经营企业进行全面、彻底大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