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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

2015-08-0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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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提出,“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上海先行先试,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自贸区试点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并授权本市对自贸区外商独资医疗机构进行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而此前中国大陆范围内尚不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市医改办主任、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徐建光表示,上海卫生计生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从多方面推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地惠及百姓。

  力推外商独资医院落户自贸区

  《决定》提出,“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上海先行先试,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自贸区试点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并授权本市对自贸区外商独资医疗机构进行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而此前中国大陆范围内尚不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

  目前卫生计生委明确了设置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标准和程序。申请人按照“一口受理”的工作机制向自贸区工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在受理后40个工作日内,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工商部门出具批复书面文件。下一步,本市将继续积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力争促成外商独资机构早日落户上海。

  新增卫生资源社会资本优先

  最新统计显示,本市共有社会办医疗机构2145所,年完成诊疗人次占全市5%,床位数占全市7%。《决定》提出,“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

  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常务副会长阎东方表示,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社会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了28条具体措施,并着力协调推动土地、金融、医保等方面的政策落地,切实为社会医疗健康业机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目前本市已将社会医疗机构发展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全市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必须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只要符合规划和准入条件的社会医疗机构,本市各区县卫生计生部门无故不得不受理、不审批。同时,对社会医疗健康业机构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应充分考虑社会医疗机构的发展需要,合理预留空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打通医生多点执业的渠道

  “允许医师多点执业”被明确写入《决定》。据悉,本市将进一步打通医生多点执业的渠道,鼓励人才流动,为社会医疗健康业机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下一步,本市将着力研究完善鼓励公立医疗机构的人才资源向社会医疗机构合理流动的相关政策,调整医生和医院之间的生产关系,进一步畅通医生多点执业的渠道。

  大力发展高端医疗服务

  上海市医改办副主任许速说,本市将进一步加快两个医学园区的建设,大力发展高端医疗服务。目前,上海这两个医学园区功能布局得到完善,医疗机构引进工作正有序推进。目前,上海国际医学园(浦东)已协议引进10家医疗机构、2家康复体检机构和3所高职院校,园区内的上海国际医学中心、质子重离子医院基本竣工,即将试运行。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闵行)启动实施了市政配套建设,已协议引进7家医疗机构,园区内的首个项目—医技中心项目已正式开工。

  在此基础上,本市要多管齐下、综合推进,落实两个医学园区的土地使用、配套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并推进已签署投资意向的项目尽快进入审批程序,对已完成设置审批的项目尽快完成建设、尽快投入使用,使两个园区早日成为本市发展现代健康服务业的重要基地。

  扶持中医药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医院

  “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也被写入《决定》。上海是中医药优质资源的聚集地,徐建光表示,要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在大力宣传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的同时,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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