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记者昨天从医保部门获悉,上海市将纳入医保结算的养老内设医疗机构医保结算对象的范围,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民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等其他参保人员。
据悉,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初期,原市医保局曾发文将部分养老机构中的内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结算联网范围,结算对象限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此外,据《劳动报》报道,市政府昨日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提出本市医养结合工作“以老年人为本,实现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应保尽保,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让老年人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的总体目标。
会议明确,在机构养老方面,一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签约,委派医生上门服务;或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区域内其他医疗资源与养老机构签约,提供服务。今年内,该项签约服务要实现全覆盖;二是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置内设医疗机构。今年内完成“新增50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市政府实事项目。到2017年,全市有一定规模(一般为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除与医疗设施邻近设置或整合设置的,均内设医疗机构。经批准医保联网的,都实现“三段结算”;三是推进老年护理床位建设。至2020年,实现全市老年护理床位数达户籍老年人口数1.5%的目标。
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一是逐步扩大社区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覆盖面,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全市符合条件高龄老人的全覆盖;二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长者照护之家等社区托养机构的合作机制。到2017年,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三是用三年左右时间,形成一批社区民办护理站。
截至2014年底,本市660家养老机构中,已有139家设立医疗机构,近100家纳入医保联网结算,353家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签约。同时,全市有6个区28个街镇开展了“社区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