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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公益性改革方向是更好地向公益性方向发展 不是更好地向市场发展

2015-08-07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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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医改实施方案公布后,各项配套政策在相继公布,而且已有许多省的实施方案陆续出台。然而,从所有已出台的方案和政策看,被称为“深水区”的公立医院改革并未发现有多少实质性的措施安排。

广东省发改委近日向20家医疗机构开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对相关违法收费行为进行处罚,合计处罚金额1079万元。被处罚单位中,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涉及违法收费项目达27项。

就在刚过去不久的5月份,举报其所在医院“过度医疗”等问题的“走廊医生”兰越峰被最终解聘,而她反映的诸多问题亦遭官方强势澄清,认定都“不存在”。为了批驳兰越峰的频繁举报,绵阳市涪城区政府曾先后十次发布调查报告。

有趣的是,四川“走廊医生”事件以医生失利暂告一段落,却于一个月后在广东找到了它最现实的依托。根据广东省发改委的通报,因为违法乱收费,20家省内医疗机构被处罚金1079万元,其中的“佼佼者”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涉及的违法收费项目竟高达27项!

当然,就具体内容而言,兰越峰所反映的“过度医疗”问题,与本次被处罚的触犯《价格法》的医疗机构乱收费行为,还有一些不同,乱收费未必就有“过度医疗”。不过,它们的最终目的却高度统一,那就是不遗余力地追逐利益最大化、“为医院创收”。在广东省发改委的通报内容中,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对需要进行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的病人在收取了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费后,分解项目再收取普通二维超声心动图和普通心脏M型超声检查费。真可谓煞费苦心。

事实上,对于医疗机构乱收费,舆论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一来此类现象身边确实很多,二来早已有之甚至已被视为“潜规则”。在距今已经久远的2006年,全国就有8家医疗机构因乱收费被国家发改委通报批评,其中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超标收取点名手术费,自立项目收取穿刺器费等”,涉及金额达482.99万元。前后相隔8年之久,涉案内容却惊人相似,不得不让人倒吸凉气。

医疗机构乱收费问题由来已久,怎么就久治不愈?今年全国两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钟南山发出的声音,或许值得一听:“大医院现在是体制问题,最主要的是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体现在哪里,公益性的改革方向是更好地向公益性方向发展,而不是更好地向市场方面发展。我今年提出的建议,就是认为要着力改进大医院的公益性。”

钟南山这番话是在谈及医改相关问题时说的,改进大医院的公益性,针锋相对的是目前大医院的市场化(有观点认为是“不彻底的市场化”)。市场有逐利本性,加上过于专业的医疗行业很难被政府有效监督,当大医院投入市场,虽不一定会直接导致从业人员昧着良心乱收费,但总有利益在驱动甚至诱惑,大多数情况下,还会出现分摊到医生个人进行效益考核的情况(兰越峰的做法就得罪了医院所有人,最终被职代会全票通过解聘)。于是走错路变得尤其容易,直到某天再被集体处罚。

堂堂公立医院,竟成敛财机构,这当然不是几个从业人员就能做到的;而同样的道理,已经足够顽固的医疗机构乱收费问题,也不是一张巨额罚单所能彻底解决的。钟南山所提建议,已触及医改最关键最敏感的顶层设计,听来确实有些刺耳。只是现实残酷,相信谁都不愿看到第二张超千万元的罚单诞生(这背后又有多少百姓经历了“看病难”的煎熬),要想彻底解决长期以来的医疗机构乱收费问题,眼下看来,就唯有从根源着手,探索出一条对症下药的医改方案了。

中国的新医改已经行进了一段路程,但是公立医院迟迟还没有真正拉开帷幕,从它的迟缓的进程就可以看出改革者对公立医院改革的谨慎,毕竟这是整个医改规划的核心,也关系到整个医改成功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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