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深圳将出台新医改方案 有望告别以药养医

2012-04-092次浏览
小新客服
深圳将在今年六月出台新的医改方案。该方案着重体现公益性质,将养人和养事结合,取消药品加价。

医疗机构新筹资模式下,深圳政府每年需增加投入费用约17亿元

在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轮廓未显之际,深圳正酝酿在今年6月出台一份新的医改方案。这份由深圳市卫生局制定的医改方案,拟对“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以及人事和分配制度等结构性难题动大手术。其中,尤为令人关注的是,有望在全国率先取消“药品加价”政策,告别“以药养医”。

着重体现“公益性质”

4月23日,深圳市卫生局局长江捍平向《财经》记者介绍,深圳医改方案内容将着重体现医疗卫生服务由政府主导的公益性质,以满足大多数人的医疗需求,并将区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解决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分配制度,为两种不同体制的医疗机构,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据了解,这份方案首次对实行卫生系统全行业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诠释,明确“管办分开”,并将具有不同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均统一纳入监管范畴。此外,方案力图清晰划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所有权和管理职能,以及医疗机构自主经营管理的职责所在,解决“政事分开”问题。

养人与养事相结合

该方案涉及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项目多达十几项,包括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筹资制度、采购制度等。由于中国医疗体制的核心矛盾是医疗资源供给短缺,重要约束是政府投入相对不足,该方案中最令人瞩目的是对筹资制度的改革。

江捍平透露,为了解决在岗医务人员的基本收入保障问题,维护内部分配的公平性,筹资制度改革将以“以事定费”为原则,实现补需方和补供方相结合、养人与养事相结合。

对部分医疗机构将实行全额保障,由财政供养,收入上交,实行收支两条线。明确可实行全额保障的医疗机构有:卫生监督部门、急救中心、血站、健康教育机构、卫生信息机构、职业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等;对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保障基本、补偿服务”的原则,实行差额补偿的机制;对于防治合一的医院,包括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三类,则要求双向补偿。其中,对外服务要求差额补偿,项目管理则由政府购买服务。

此外,方案也触及医疗机构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方案指出,必须转换用人机制,推行聘任制度。江捍平希望,医务人员的招聘不应再由市人事局统一招聘,应该由卫生局来负责。

目前,深圳医务人员当中,临时聘用人员已占46%,传统沿用的编制体系意义不大。江捍平认为,为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一方面,可根据医院的规模、工作量来配置人数,对人员总量加以控制,并实行院长问责制;另一方面,政府可加强投入,解决临时工和正式员工的同工不同酬问题,实行按劳分配,兼顾效率和公平。

将取消药品加价

多年以来,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的收入来源包含三类,即:药品销售、医疗收费和财政拨款。为解决医疗资源供给短缺的难题,政府对医疗机构实行“给政策不给钱”,允许公立医院自行创收,允许医院售药实行药品加价,中国医院普遍走上以药养医的怪圈,由此引发更深刻的矛盾。“看病难”未能有效缓解,“看病贵”引发的问题相继出现。

江捍平表示,对应新的筹资模式,深圳将取消实行多年的药品加价政策。在深圳,药品加价比例高达15%,一旦取消,则意味着看病费用也将相应降低。

“深圳的公立医院每年药品销售金额也不过是4亿元。如今取消,由财政补贴,只是意味着政府需要每年多投入4亿元。”据悉,深圳今年已经在盐田和福田地区实行了社区健康服务药品销售零加价。

据了解,深圳去年财政收入658亿元,而在2008年的政府预算中,拟支出四分之三的预算,投向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

江捍平指出,包括取消药品加价的补偿在内,新筹资模式下,比照2007年的投入水平,政府每年需要增加投入医疗卫生领域的费用大概是17亿元,差不多是翻一番。

江捍平透露,深圳市委希望该医改方案能在6月出台。不过,具体实施尚需与深圳市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后方可执行。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