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与付费机制改革 降低患者负担

2015-07-030次浏览
小新客服
一般来说,医疗服务价格与付费模式的改革是这样的:提高门诊、住院和大病、慢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标准,同时提高医疗服务的名义价格,两者相抵后,患者的实际支出略有降低...
4月1日,重庆市长黄奇帆召开紧急会议,实施短短一周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争议声中被叫停。虽然重庆方面称价格调整有升有降,但降的部分多是低收入人群不太会用的大型医疗器械检查,而价格上涨的医疗服务却是低收入人群真真切切需要的,例如尿毒症患者需要的透析。 近十年,中国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民医保成为“社会稳定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是政府的首要任务。医疗服务价格与付费机制作为患者对医保最直接的感受,各地政府对此的调整往往非常慎重,制订改革方案时总会强调降低患者的实际负担。

一般来说,医疗服务价格与付费模式的改革是这样的:提高门诊、住院和大病、慢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标准,同时提高医疗服务的名义价格,两者相抵后,患者的实际支出略有降低。

对患者来说,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即使实际支出变化不大,心理也比较能接受,还增加了看病的意愿,近些年农村的新农合就是如此。对医院、医生、药厂、医疗器械商等医疗服务供给方来说,医疗服务的名义价格提高,他们就是得益者,所差的只是分到的蛋糕有多大。

吃亏的是医保基金。医疗服务名义价格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提高以及医保覆盖面扩大新增的医疗需求,致使医保费用增速非常快。各地医保基金的收支状况迅速恶化,反映在重庆就是(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收不抵支。 2013年,重庆居民医保81.4%的收入来自于政府补贴,只有18.6%的收入来自于居民的缴费。每年基金的缴费收支的缺口高达65.39亿元。而各地向来处于盈余的职工医保,在重庆也开始收不抵支,2013年出现2亿元的缺口。

医保基金的支付危机不独重庆,各地均存在。为此,各地医保部门不得不“医保控费”,将医保付费的总额分解到各医院、科室。到每年11、12月,医保额度提前用完,医院往往不得不拒绝医保付费患者,让其全额自费看病。2012年底,人社部、财政部等多部门还下发《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要求用两年左右时间在所有统筹地区范围内开展总额控制工作,医保控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为何医保费用增长失控?根源在于目前的医保付费机制上。以重庆此次的价格调整来说,医疗服务计价是以项目为单位,而非病种,这种模式下医保节约没好处,浪费有收益。医院、医生自然倾向于多开药、多检查,患者也愿意配合。限于专业性,医保基金根本没有能力去逐个甄别每个项目价格的合理性。


按病种付费会根据患者的年龄、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等多种因素,将诊断相近、治疗手段相近的患者分为若干病组,医保对同一病组实行定额付费,超额部分不再支付。这样一来,医院、医生就会努力“做减法”,尽可能少开药、少开检查单,省下来的费用就是医院的赢利,也让患者免受过度医疗之苦。对于医保来说,数千个项目被简化成几十种常见病,它也有能力按病种控费。

按项目付费的医保付费体制,还促使医生过度用药、过度检查,医生为了多赚钱,处方中甚至会掺杂大处方(如被多次通报风险的“喜炎平”、“脉络宁”等),形 成目前无效中成药泛滥的局面,只因为这些药单价高、回扣高,根本不管对患者的致命伤害。 遏制医保费用要回到医疗的本质:治好每个患者。药品、检查只是手段,自然越少越好。对于大多数患者来说,同龄、同病、同诊断时,治好该病需要的费用(包括 各种项目)也会大致相当。从国际经验来看,医保付费一般采用按病种付费、打包付费,而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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