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近日“医保等按人头,每年出百元左右,请医生给居民瞧小病。”的试点工作引起人们热议。
其中“看小病”热门看法不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教授陶红兵认为,多地推出医保等按人头出钱给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这种基本医疗服务是可以称为我们老百姓常说的“小病”的。但严谨地说,学术上对疾病并没有大病、小病之分,只是就医疗费用、治疗效果、个人可负担性等方面,大致区分出大、小病。在此基础上,决策层结合财力状况,制定有关政策。
基本医疗服务应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和卫生服务能力,通过一定的制度保障和适宜技术、基本药物和基本设施,在国家、社会和个人可承受范围内为国民公平提供健康所必需并且成本效果比比较好的医疗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必需性、公平性、可及性和经济性等4个基本属性。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即为全体国民提供最基本、体现社会平等权利、人人都能公平享有、政府和社会能负担得起的医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主要体现政府责任,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密切相关,需要集中有限的资源解决尽可能多的健康问题。
同时,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住院服务、急诊服务、门诊服务和特殊病种服务以及相应的基本目录。基本目录是在确定病种范围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基本医疗服务病种的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技术规范,梳理出这些病种诊疗所需的诊疗项目及其所需的药品、设施目录,从而划定基本目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