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都有必要为自己的孩子购买儿童意外险。
一、购买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原因
儿童意外伤害事故在生活中时有发生。根据我国妇幼卫生项目的局部抽样调查,意外伤害已成为0-14岁儿童的“第一杀手”。每年,我国每2个青少年中,就有1个会遭受一次以上的意外伤害。而一旦受伤严重,产生的医疗费用会给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处于成长阶段的孩子,一般来说自我保护意识还不强,拥有一份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分担将来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由于人的生命价值难以确定,所以,同其他以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产品相同,儿童意外保险的保险金额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确定的。虽然不少家长爱子心切,想要投保高额保险,但考虑到孩子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北京、广州、上海、深圳四地规定死亡保险金额不得高于10万元,而其他地区最高死亡保额为5万元。
二、引发儿童意外伤害的因素
引起儿童意外伤害的因素很多,像车祸、溺水、窒息、中毒、烧(烫)伤、跌落、动物咬伤、自杀或他杀等等。车祸是意外伤害的首位原因。车祸后果轻重不一,多见头部受伤、骨折、内脏出血、休克、死亡;溺水以夏秋季、农忙时为多;烧、烫伤主要是因为失火、炉火、火柴、电器、电熨斗、电炉、热水、热油、蒸汽、爆竹、强碱(酸)等造成的。
中毒主要是误服造成的,毒物有氟乙酰胺类灭鼠药、有机磷农药、鱼胆及煤油、汽油等;随着高层楼房逐年增多,阳台、门窗、楼梯缺乏保护装置,儿童坠落事故的发生有增多趋势;吸人异物是窒息的主要原因,高危人群为0~4岁儿童,异物的种类繁多,以植物性异物占多数,如花生米、瓜子、果冻等,其他物品,如塑料插板、玩具零件、纽扣、笔帽乃至铁钉、图钉等;此外,也有因被子盖住婴儿面部造成窒息死亡的。
三、附加意外医疗保险更安心
比起意外导致残疾、死亡来说,因意外导致的伤害更加频繁。很多时候,孩子会因为自己的不小心而遭遇伤痛。这给家长带来的不仅仅是心疼、自责,还有经济上的额外负担。
如果在意外伤害保险基础上附加意外医疗保险,那么家长的经济压力会明显减轻,也能为孩子的磕磕碰碰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当孩子因为意外事故需要入院治疗、接收手术、住院或一般门急诊治疗时,附加意外医疗保险可以起到补偿医疗费用的作用,弥补家长自付医疗费用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