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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境外险 三项原则需遵守

2012-03-261次浏览
小新客服
安全是游客旅游的首要考虑因素,目前市场上的旅行保险种类主要包括旅行社责任险、旅行意外险、航意险、旅行保障计划等,可是究竟怎样上保险才够“保险”,旅行前,投保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出境游发展为近年来较为普遍的休闲方式,拥有一款境外旅游保险是对自己利益的有效保护手段。在国内已经购买了意外保险、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的人也经常会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补充境外旅游保险呢?

首先要确定已投保产品的保障范围是否包括境外出险或疾病就医。意外保险和寿险产品对于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意外险通常还包括残疾给付责任)的重大后果,通常不考虑事故发生点是否在境内,都可以进行保险金的给付。

而涉及到医疗费用的支出时,由于各国的消费水平不一致,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通常是保险条款中的免责项目。不排除有的保险产品会涵盖境外医疗费用的支出,但一般需要被保险人先行垫付,回国后再折算成国内相当医疗的费用进行理赔。这对出门在外的旅人来说,保障力度有所缺失。

随团出行的旅客已有旅行社的责任保险保障,那么是否还需要自行投保呢?优保产品专家称,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障由于旅行社的责任导致的游客的人身、财产损失,如果是游客自选动作导致的险情,这一险种是不保的。

而旅行社保险的保障有限,真正发生重大事故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建议有能力的旅客自行投保一份出行保险,这也是一份对自己和家人的责任。

投保的境外险产品最好要包括紧急救援和医疗垫付两项功能。推出境外旅行保险的公司一般都与国际紧急救援机构有合作。无论游客在外遗失钱包,还是护照丢失,或者是大人出险后小孩的看护问题,都可以拨打救援热线寻求帮助,一些大的国际保险集团还提供汉语服务。

投保时认真了解紧急救援服务的内容及提供此项服务的境外救援公司的服务水平,包括境外救援公司在全世界的机构网点情况,在旅游目的地的服务状况都是很必要的。

在境外突发疾病或意外,需要大笔医疗费用支出时,人性化的医疗垫付功能显得尤为重要。被保险人可以拨打救援电话,通过救援中心安排就医并垫付医疗费用,使救治可以妥帖及时地进行。

对于可自行解决的小病,如发烧、感冒之类,被保险人只要保留收据和诊断证明,可以事后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

而对于保险期间的确定,一般来说要涵盖整个出行期。一般境外保险的可保区间包括游客出海关到返程入海关这段时期,即往返的交通工具意外也是可保的。各公司的具体规定,可参考保险条款中对于“境外旅行期间”的释义。

境外旅游保险选购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保额要适中。考虑到境外的消费水平,一些游客在购买医疗保险时往往选择高保额保险产品,认为保额高保障就好。对此,重庆保险专家提醒,到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旅游,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而到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旅游,如果行程较短,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

其二,救援热线要记住。境外旅游保险很重要的一项是紧急援助,投保人一旦遇到保险问题,记得第一时间拨打电话报案。在紧急援助方面,小到游客在外遗失护照钱包,大到发生意外险情,都可以致电救援热线。至于语言沟通方面,投保人无需多虑,因为一些大的国际保险集团会提供汉语服务。因此,消费者应详细了解紧急救援服务内容,以及提供此项服务的境外救援公司的服务水平,从而做出最优选择。

其三,保单可以不用随身携带。有些游客会认为保单不随身携带,如果出险,保险公司不理赔。其实,消费者到境外旅游,保单可以不用随身携带;如果出险,消费者可以电话报案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为客户进行理赔指导,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即使保单遗失,只要是在保险期间出险,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同样可以获得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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