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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医保规定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其中

2017-04-2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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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减轻患者负担:25类重疾纳入医保救助范围

04月21日讯,4月19日,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太原市把儿童白血病等25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保障范围,通过城乡居民医保单病种报销、医疗救助基金补助等方式,最大限度减轻患者负担。

这25类疾病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塞、Ⅰ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儿童先天性巨结肠、儿童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特困儿童重度感音性耳聋。

太原市卫生计生委、民政局、人社局明确,对25类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患者报销时,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参加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发生25类疾病,其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将在单病种限(定)额范围内,太原减轻患者负担:25类重疾纳入医保救助范围,三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70%,二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75%。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还可由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基金进行不低于21%的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25类疾病在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不享受重大疾病报销政策;同时诊断为2种以上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报销。相关救助定点医院、报销限(定)额,可向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经办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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