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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统筹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病?

2015-09-150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答:医疗保险包括大病统筹。<br />问:大病统筹包括哪些病 答:职工和退休人员患并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统筹范围。 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br />

  大病统筹,是我国医疗保险的一种模式。

  由于条件所限,目前只能做到市级统筹,各地对此项制度有不同的做法,例如北京的大病统筹,上海的住院医疗保险统筹;但其制定都是遵循“小病分流,大病统筹”的原则,即规定一个起付线,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完全根据当地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待遇水平而定,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比例支付。

  统筹范围

  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统筹范围。

  根据规定,发生下列医疗费用的,纳入大病统筹和大额救助基金支付范围: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院观察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肾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和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化学治疗、镇痛治疗(包括中医治疗手段)以及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统称门诊特殊病)的门诊医疗费用。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范围: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7.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统筹基金的缴纳

  缴费标准和费用列支:

  1.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按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2.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按企业中方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3.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和退休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注:以上员工个人应缴纳部份现在是由公司为参加统筹的员工负担,作为公司为员工额外增加的福利,且未从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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