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对个人健康的损害是残酷的,更为现实的是,绝大多数得了重大疾病的人,即使经过治疗,病情得到了控制,出院后也很难恢复到以往的健康状态。因此,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我们除了要考虑支付高昂的医疗费,还要考虑到患病后在家休养时的营养费、护理费等开支,以及患病后的收入补偿问题。对于家庭的经济支柱,最后一个因素不容忽略,否则,即使通过保险理赔,家庭在没有欠外债的情况下解决了医疗费问题,但之后家庭的生活质量可能一落千丈。得了重大疾病后,家庭其他财务规划并不因此受影响,这样的重疾保障才是充足的。
建议大多数人的重大疾病保险额度应该在20万~50万元;如确实缴费困难,可在20万以下,以后有条件时及时补足;如经济条件许可,又是家庭经济支柱,应超过50万元。
有无社保有不同
尽管社保的报销有3方面的局限性:一是金额限制,一年最多报销17万;二是比例限制,虽然一年最多可报17万,但在可报销范围内,还有报销起付线和自付比例等规定;三是范围限制,自费药、自费项目、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等都不在报销范围内。但有社保的情况下,毕竟还能解决一部分。因此,没有社保的人群相对有社保的,至少需要增加10万元的保额。
另外,从今年9月1日起,凡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将享受最高17万的大病医疗保险金,主要解决住院以及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3种特殊病的医疗费用。如果可以享受这项待遇,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额可适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