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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保转移全攻略:医保关系转移后次月生效

2015-09-020次浏览
小新客服
异地医保一直是我国现阶段重大难题,由于各地经济水平的巨大差异,不同城市对门诊或住院报销比例、药品目录等的规定都不一样,立即实现全国医保卡统一支付不是很现实。但社会保险法中确定,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
       那么,异地医保转移申请流程如何?异地医保转移要准备哪些材料?异地医保转移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新一站保险网专家为您详细解答:
    一、关于异地医保转移申请流程:
    1.申请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社保关系;
    3.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二、异地医保转移准备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异地医保转移注意事项:
    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温馨提示: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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