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肥胖症治疗药物的好消息在国内健康管理领域引起了广泛关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了诺和诺德公司研发的“诺和盈”(司美格鲁肽注射液)在中国的上市申请,这标志着我国肥胖治疗领域迎来了一种新的长期体重管理药物。
根据批准的说明,它是针对初始体质量指数(BMI)大于等于30kg/m2的超重和肥胖症患者;或是BMI在27kg/m2至30kg/m2之间,并且存在至少一种体重相关合并症的患者。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药物是通过每周一次给药的方式使用。
在这个减肥药上市的消息传出后,不少市民也发现司美格鲁肽出现在了《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就已经出现,那是不是意味着“司美格鲁肽”当减肥药医保也可以报销?
这里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八种情况下的药品不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第八条 以下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一)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三)保健药品;
(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六)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七)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八)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减肥就在其中,而且医保目录明确标注情况是“用于治疗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因此,目前司美格鲁肽作为减肥药物并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