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市民获得医疗保险的合法权益,我国国务院于1999年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并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法。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医疗保险法,此法是指人们因生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时,由国家或者社会为其提供必需的医疗服务及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规定中包括目的、征缴、基金、待遇、服务与管理、基金管理和监督以及法律责任。
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法中,要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逐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基本保险权利与义务对等,对于不缴费的市民,将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以职工的缴费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如果个人的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按300%计算;如果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计算。
那么职工和个人需要缴纳多少保险费用以及如何缴费呢?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法,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以及职工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而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退休的人员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随所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单位和职工在每月的10日前向地方税务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于个人缴纳的费用,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虽然城镇职工有社会医保,然而医保是保而不包的,住院医疗费用并不能全部报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法中规定有起付线、共付段,有封顶线和重疾病支付比例以及用药和检查支付范围,而且对于一些重大疾病,患者都会选择进口药品和进口设备,对于进口耗材,社保是不能报销的,那么该怎么办呢?商业保险就是对自付部分的最好补充,可以按照合约,领取一笔重大疾病医疗金,不耽误治疗,是对社保的有效补充。
》》》更多了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法,敬请关注新一站保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