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具名医疗保险也就是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许多消费者对城镇医疗保险还是比较上心,经常关心这些社会保险的最新动态。只不过,消费者在看重社会保险的同时,不能忽视商业保险的补充。
据了解,安徽池州市政府针对城镇具名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做出了相关调整,调整的内容于2012年9月1日实行。此次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了七个方面,首先,就是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上做出变化,18岁以上的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上升到15万元。其次,就是在一些疾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上面提高了15%,其中包括尿毒症、脑梗死、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甲亢等多种重大疾病。
另外,报销的范围也是这次城镇具名医疗保险调整的一个重点,与生育有关的一些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治疗性的康复运动疗法等都纳入了报销范围,这对市民来说是很不错的。不仅如此,门诊的慢性病统筹待遇也相应提高,在原来的标准上提高了400元;大病医疗补助制度也不断完善,起付标准降低了5000元,而补助比例提高到75%。
从这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调整中可以看出,国家和地区对市民的医疗保险十分重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保险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当然是希望交最少的钱换来最好的保障。国家出台的社会医疗保险给予消费者一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如果消费者还希望能得到更高的保障水平,那就可以自行选择一些其他的商业保险产品,这样就可以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商业保险的补充让医疗保险更全面。
当消费者除了城镇具名医疗保险还希望选择其他保险时,那么你在选择商业保险的时候可以登录到新一站保险网看看,平安保险为消费者提供了多种选择,保障更加全面,作为医疗保险的补充,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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