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龙游县社保局获悉,龙游县2013年度(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费用新的月缴费基数已确定。养老保险最低档由原来的每月307.26元调整为338.94元;医疗保险(建个帐)由原来的每月180.7元调整为198.30元;医疗保险(不建个帐)由原来的每月112.42元调整为122.98元,新标准从7月开始执行。
在此提醒广大参保者一定要将社保费用按月足额存入代扣银行,如有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须到县社保局申报。未申报的,则按上年度缴费档次确定。详情可咨询12333。
综上所述可知,今日是龙游县人民值得庆祝的日子,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的360元提高至47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2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700元。大大改善了龙游县人的就医标准。